合謀侵占農用地 獲利80余萬
同安區(qū)法院認定5個被告人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
村里農用耕地被政府預收儲后,在還未進行開發(fā)前,一伙人竟合謀將其私自占用并經營渣土消納場,半年內從中非法獲利80余萬元。近日,廈門同安區(qū)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。
2020年6月,村民卓某良見村里一塊被政府預收儲的農用耕地一直未開發(fā),便伙同范某建、林某分工合作,在未取得用地合法手續(xù)以及廢土消納許可的情況下,非法占用該土地,用來接收土方車隊傾倒土頭垃圾,并以每車110元到140元的價格從中謀取暴利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短短半年,涉案地塊被傾倒了5800多車渣土,卓某良等人非法獲利80多萬元。
直到2021年4月,卓某良等人先后被抓獲歸案。經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認定,涉案地塊中的耕地合計近20畝被傾倒渣土,耕地地形、地貌已被改變,原有的表土層、耕作層已被嚴重毀壞,已不具備農業(yè)種植條件。經查,該涉案地塊自被政府預收儲至案發(fā),其地類性質并未發(fā)生變更,仍為農用地。
歸案后,五被告人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。同年10月29日,被告人林某、范某建家屬代為簽署《復耕賠償協(xié)議書》,已支付復耕費用28萬元,履行生態(tài)修復義務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卓某良、林某等5人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,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到拘役四個月不等,并處罰金;向被告人卓某良、林某、范某建追繳違法所得812815元。( 林燕萍 同法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