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日來,省屬沙縣官莊國有林場正在籌備與高橋鎮(zhèn)上里村“混合經營”拋荒林地的招投標事宜,爭取于年底進行整地、挖穴等工作,待明年春季營林。
這標志著,沙縣為破解分散在林農和林業(yè)小組的拋荒林地收山難題,首次探索的“國企控股管理、三權分置、社會資本參與、股份流通”林地混合經營模式,正式步入實施階段。
在沙縣,山林拋荒問題普遍存在。隨著越來越多青壯年外出經營沙縣小吃,城鎮(zhèn)化步伐加快,以及林農普遍存在缺乏專業(yè)管理、資金投入不足、技術應用水平低等問題,造成砍伐后的山林拋荒現象日益嚴重。
“而分散在林農和林業(yè)小組的林地面積十分廣闊,收山難度更大。”沙縣高橋鎮(zhèn)黨委書記陳聚榮說。拿上里村為例,上里村共有村民1485人,林地面積約1.99萬畝,其中1.2萬多畝分散在林業(yè)小組、林農手中,是村集體林場面積的4倍。
在總結“四共一體”股份合作經營模式經驗基礎上,沙縣高橋鎮(zhèn)與官莊國有林場共同探索“國企控股管理、三權分置、社會資本參與、股份流通”的混合經營模式。5月29日,沙縣高橋鎮(zhèn)上里村與沙縣官莊國有林場簽訂《森林資源合作經營協(xié)議書》,首次試點面積280畝。
該模式如何運作?林場交由沙縣官莊國有林場經營管理,官莊國有林場控股51%。按照“先預付,后結算”的辦法,官莊林場每年每畝支付林業(yè)小組、林農40元林地使用費,主伐時從合作雙方所取得經營利潤中預先提取6%作為干股分紅,其中,1%作為村財收入。
“如果由林業(yè)小組出資種植杉木,培育30年,至少需花費37萬元。林業(yè)小組有352人,則人均至少出資1051元。”上里村書記盧仁銓算道,如果采用混合經營模式,不僅造林費用有人分擔,還能讓林地得到專業(yè)的管護,30年培育期里,林農在不入股的情況下,每畝還可以“躺賺”1600多元。
“如果入股,則收益更多?!鄙晨h高橋鎮(zhèn)黨委書記陳聚榮說,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,林地經營權所在小組的村民有優(yōu)先認購權并頒發(fā)《股權證》,但社會資本總份額不超過49%?!?/p>
林農變“股東”,其收益如何保障?一是出材量兜底。沙縣官莊國有林場須確保新造林地主伐時出材量達12立方米以上,否則由官莊林場以現金補足不足部分。二是收益兜底。股份如需轉讓,須提前一個月提出,由沙縣官莊國有林場按預期收益的單式利率3%進行兜底收購。同時,允許社會股東到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股權,設定掛牌底價和上限價,這樣不僅實現林業(yè)投資自由流通,還可以防止因過度炒作撓亂正常林業(yè)市場。